你真的如此慷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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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奇门    等级  

楼主 发表于  2008/8/10 19:12:34    编 辑   


今天有看到一个城管打了小商贩的视频,感慨颇多,不过我与其说是感慨简单的愤怒,不若说是看到的悲哀。
 总有这样一群人,喜欢在论坛贴坛里面不断的宣扬社会丑陋和黑暗的一面,用极具渲染力的文字和图片向浏览者潜移默化的传递这样一个 目的,那就是我们生活的社会是黑暗肮脏的,他们用大量图片和文字说明我们出门可能会被车撞死,吃饭可能被噎死,喝水会被毒死,甚至还声称我们活着就是个奇迹。当看到那些社会黑暗图片时,许多人也跟着他们一起,高呼我们无安全之所。可是,凡是冷静思考的人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大部分的我们出门并没有被车撞死,吃饭也没有噎死,喝水也没有毒死,我们活的可能很累,但不至于一觉醒来就被人杀死了。可是,有那么一群人,唯恐天下不乱,总是喜欢过分渲染事实,在他们心目中,乱是好事,他们认为只要无限放大黑暗,就能达到他们想达到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可是他们错了。人能够很愤怒的对某件不平事,大骂其祖宗,难听的自己都三天吃不下饭,可是还是会选择沉默直到不得不爆发的时候。
 再来谈谈小商贩和城管之间,人们往往看到的都是城管没收或砸了小商贩的摊位甚至打人的场景,对城管骂声一片。仿佛小商贩在马路上占用过道是合情合法的,当然从生存的角度来说,小商贩的行为无可挑剔。但是,道路的修建本来就是为了方便大家的出行,试想一条繁华的街道上都是小商贩的摊位,当你准备出行的时候,发现你根本走不出去,因为小商贩的摊位阻挡。好吧,我相信你是一个有耐心的人,本来5分钟的路程你走了1个多小时,结果你上班迟到了半个小时,老板知道了警告你一次,下不为例。第二天,你依旧穿过了1个小时的路程,路面肮脏不堪,臭气熏天,你突然觉得城管是多么的重要。我想这时候,你也会骂城管,骂他们为什么不管,可是面对的可是当初你很可怜的老奶奶,她心酸的只是卖一些芋头而已,想挣点钱养活自己而已。城管一如你想想的一样,耐心的劝说,结果你发现,劝说无效,城管该下班了,明天继续劝说。第三天,城管依旧苦口婆心的劝说老奶奶,让她别在这么繁华的街道上卖芋头了,让很多人出行不方便。老奶奶说:我就是为了我吃口饭,而且就摆这么一个小摊位,惹着谁了。城管很有耐心,只要选下一个来劝说,那个人也诉苦啊,自己也只占了一个很小的摊位,惹着谁了。是啊,每个小商贩都只占着一个不足1.5平米的摊位,惹着谁了?但是聚集起来却挡住了市民的出行去路。你终于没有耐心,破口大骂道:城管你MB,你怎么不砸了这些人的摊位,这还像样么?你们怎么做城管的?道路这么挤,你们吃SHIT的啊?这才是本真的我们,归根到底,还是利益在驱使我们。我们作为第三方,看到城管打小商贩,砸小商贩的车时,我们大义凌然的痛斥城管,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那一刻自己都被自己感动的要死。可是一旦小商贩一而再再而三的触及我们的利益时,我们再也不能伪装,我们愤怒的要求城管作死小商贩。老奶奶还是我们在图片里看到的那个跪着要生活的老奶奶,穿着破帽老人还是那个躲在墙角哭泣为了生活所迫的老人,可是一旦我们不再是第三者后,我们还是残忍的要夺取他们的生存,因为我们也要生存。我们愤怒的时候,恰恰是我们最悲哀的时候。
 既然废话已经说了这么多了,也不妨在多少一些。经常看到A被B人残忍的杀害了(不管什么原因),然后 A的家人伤心欲绝,要至B于死地。而B呢,在杀人后,后悔不已,诚心赎罪(也可能不是诚心的),希望能够得到原谅。许多人看完之后,觉得B既然已经知道错了,为什么不放他一条生路呢?而且人已经死了,杀了B也于事无补啊!更有甚者,某些媒体评论员还暗讽A的嫁人过于执拗,应该放过B一条生路。每每观此,我不禁对该媒体人表达我深深的敬意:NMLGB!替受害人家人做慷慨状,仿佛显示出自己是多么的高尚,多么的人性。第三者作为局外人,无论怎么思索尝试,都不可能明了受害者家属的心情,尽管他认为怎样怎样,毕竟不是怎样怎样。试想,如果这个媒体人的父母被C残忍杀害,还毁尸灭迹,而C 杀人后痛改前非,被捕时还在做好事呢。该媒体人还会不会洋洋洒洒、荡气回肠、高尚慷慨的说我原谅了你,要法院轻判呢?我想凡是有血肉的人都不会的,相反,该媒体人会用最歹毒的恶咒诅咒C的祖宗十八代或者更多,恨不得早点杀了C报仇呢。昨日替人的慷慨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是憎恨。替受害者做慷慨的人,未必真的慷慨,受害者的慷慨,才是真的慷慨。事不关己,不要荡气回肠,你不配!
 慷慨,没有说的那么简单!



jklidahong    等级  

2 楼 发表于  2008/8/10 20:44:21    编 辑   


理性点



混日子的石头    等级  

3 楼 发表于  2008/8/10 22:13:50    编 辑   


你是城市管理的?



duoyibon45    等级  

4 楼 发表于  2008/8/11 1:55:06    编 辑   


角度不同,眼光也不同。这里是哭泣,顶贴混脸熟



FittConsulting    等级  

5 楼 发表于  2008/8/11 3:42:02    编 辑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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