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区:挖深坑放水变养鱼池 套取国家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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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一还钱    等级  

楼主 发表于  2017/9/7 12:09:56    编 辑   


近年来,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董庄窠村被当地政府列为新城开发规划区后,有村民反映该村村委会的领导在这次征地补偿工作中,针对同一标的物,居然给出了多种价格的违法违纪现象。导致村民上访不断,同时也暴露出诸多的问题。
  村民刘玉忠家林地两次被占被毁 却拿不到合理的补偿款
  董窠庄村村委会是有意为之?还是另有隐情?
  本网讯(首席记者:唐云立 记者:岳吉 报道)近日,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董庄窠村村民刘玉忠来信反映,他家种植的十二亩国槐树,遭遇乡政府和村干部的毁坏和侵占,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被强行占用。记者调查采访时,发现该村是整体开发,而这里的村干部居然带头私建、乱建,挖坑取土进行变卖,一夜之间村内出现无数处养鱼池,用来套取国家的补偿款。
 
左图:刘玉忠被乡干部撕坏的衣服。右图:被毁坏的树木。
  在2015年5月8日刘玉忠曾举报过他家有一处五亩国槐树林地,被乡政府和村干部人组织的人员进行强占。当时刘玉忠上前阻止,遭遇这伙人的撕扯,他的衣服全被撕烂(有图片为证)还险些被政府领导干部以妨碍公务罪的罪名给抓走,至今他家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补偿。当年占用这块土地是以建设糖尿病医院、血液病研究所为名,但当地土地部门否认对该地块进行审批过,所以目前这片土地仍然被撂荒,没有被开发使用。
  当地乡政府和村里为何哄骗村民,欲意何为?
  2017年8月30日刘玉忠有一处12亩的林地(种植为国槐树)一夜之间被人毁了,林地周围被围上了栅栏,毁掉的树木达三分之一。
  刘玉忠激动地对记者说:2012年董庄窠村被列为整体开发征地前,他就在自己的口粮田上种植了3万余棵国槐树,该树种是搞绿化用的,经济价值高;村委会在征地的时候除了给他土地补偿款外,并没有给他清算地下上的附着物,村委会在乡政府的支持下要求全村村民把土地撂荒,不准村民再次种地,然后每年按每亩700元的价格给村民进行补偿。
  由于刘玉忠家上的口粮地有种植物,他一直没有领到这笔钱,在他家地被毁之前,村干部曾找他谈过,要按每亩1万元作为补偿给他,他没同意!因为村里也有和他家一样的情况,却拿到了每亩7万7的林地补偿,还有的村民按每颗树200元的价格获得补偿。
  刘玉忠家的树已种植了十几年,如果按照村委会给出的价格就等于他十几年的树白种,他只拿到了每年每亩700元的补偿款。
  由此他认为这次村里征地补偿的价格是村委会领导来决定的,而村里一些有能力的人和村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全都拿到了巨额的补偿款。
 
  随后记者查找到天津市政府下发的文件和相关的补偿标准,进行对比发现村委会给刘玉忠的补偿价格按规定相差甚远(见上图)。
  据刘玉忠介绍,林地被毁事发之后他第一时间报警,结果杨成庄派出所负责此案的王辉警长告知他,林地被毁是杨成庄乡政府行为,应去找乡党委副书记徐文海解决。
  2017年9月1日下午记者陪同刘玉忠再次找到王辉警长,他的说法仍然是如此,无奈之下刘玉忠找到了杨成庄政府信访办主任,他告知徐副书记去开会了,你明天再联系他解决此问题,随后记者拨通了徐文海副书记的电话,他表示:让刘玉忠去找村委会主任陈少来解决。
  第二日刘玉忠找到陈少来问他:为什么在没征得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村委会就带人把林地给毁了,陈少来的答复是:他们已找评估公司来进行评估,给出的价格是每亩1万多元,需要解决问题还等明天到乡里去找徐副书记。
  刘玉忠搞不懂评估公司评估了,就可以随便毁坏别人的树木吗?评估公司又是依据是什么标准作出的价格,为什么评估报告单不让他看?到底村委会能公开什么?乡政府的监管职能难道就是和村委会一起糊弄百姓吗?
 
图:村干部挖上深坑放进水就成了养鱼池,用来套取国家补偿款,
  记者在董庄窠村进行调查采访时还发现,整个村子私建、乱建非常严重,铁皮房子全建在耕地里,有的房屋室内,仍然可以看见耕地的垄沟,没有来得及平整!室外墙上全部被喷上号码。有村民告诉这是已被验收,等待拆迁补偿了。有几个村民告诉记者,陈少来在2015年采用非法手段当选村委会主任后(有人证证明此问题),他便开始在村里耕地上挖坑取土变卖,所得款项全部据为己有,然后向坑内放水,充当养鱼池,并立上标牌注明承包人的名字,以此来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类似这样的大坑在整个村里有十几处(如图)。
  村民拿出陈少来上任后,在村里私建的房屋上千平米图片只给记者看,说:这些都已达上千米、然后用别人的名字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来骗取国家的补偿。
  他为什么敢这样做?有村民说:因为他家有亲属在政府任职,乡政府里有干部的支持,所以没人敢管。
  为此记者咨询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王青,他明确指出:村民在未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前,林地属于私有财产,报警后,警方应依法展开调查、查出案由,办案人以政府行为来搪塞当事人,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派出所涉嫌行政不作为,并造成后果。
  刘玉忠家中的林地在没有征得他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村委会领导指使人给占用,这属于侵权行为,因为双方没有达成协议,而且给出的价格随意性太强,没有按照国家的和地方的补偿标准来进行,所以刘玉忠有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刘玉忠所反映的问题,当地政府与村委会仍然没有拿出具体的补偿价格。而举报乡政府领导与村主任利用职权的违法行为的农民数不胜数,那么村主任陈少来自上任以来都有哪些行为引起众怒?请关注记者后续报道。
 
图:刘玉忠的实名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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