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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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zhujun 等级 ★ 楼主 发表于 2010/11/5 22:33:30 编 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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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12月11日 |
巧克力小猴 等级 ★ 2 楼 发表于 2010/11/6 0:25:06 编 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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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1:有对象吗? 男2:嗯。 男1: 是@shi00007 吗? 男2:别闹了,哪有那福气,想都不敢想。 |
唐亚烽 等级 ★ 3 楼 发表于 2010/11/6 2:41:16 编 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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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本来不就该休息么?连休这种字眼怎么用的这么理直气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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